“房山平安侠”再立新功
发布日期:2025-05-23 06:53 点击次数:152
近日
“房山平安侠”再立新功
2名群防群治力量发现影响公共安全线索
及时拨打了举报电话81389110
协助房山警方查获两起使用无人机
“黑飞”(未经登记飞行)
违法违规案件
共获得奖金1500元
“咱不拼超能力,拼的是用心!”

近日,房山公安分局接到两起举报:群防群治力量称,拱辰街道昊天广场、青龙湖镇北车营村谷积山附近,有人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接报后,房山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当场查获使用无人机“黑飞”人员陈某、乔某。经询问,两人对其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放飞无人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房山公安分局分别对二人作出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规定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公告》,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网址为 https://uom.caac.gov.cn ,以下简称“UOM平台”)进行查询。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市民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管理工作,树立为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意识,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携手守护首都蓝天。
你举报,我奖励
一旦发现影响公共安全线索
请拨打举报电话81389110
下一个“房山平安侠”
说不定就是你!
信息来源:房山区委政法委、房山公安分局
编辑:张蕊 王晓菊
审核:巴金鹏 武霞 马妍